发布日期:2017-07-28 【字号 小 中 大 】 分享到: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省人大政协礼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
项目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管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价时间:2017年6月1日至7月25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结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7年7月20日
附件:2-2
项目名称:省人大政协礼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
指标类型 |
绩效 指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调整后绩效目标(如有) |
绩效标准 |
|||
优(年初/调整后) |
良(年初/调整后) |
中(年初/调整后) |
差(年初/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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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指标1 |
工程达标率 |
|
100% |
95% |
90% |
85%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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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成效指标 |
指标1 |
不超预算 |
|
不超预算 |
超预算5% |
超预算10% |
超预算15% |
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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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附件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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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项目负责人 |
陈炎林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海口市海府路49号原省委第四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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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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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 (万元) |
2541 |
实际到位 资金(万元) |
1623.07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1623.07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1623.07 |
|
|||||||||||||
市县财政 |
市县财政 |
|
|
|||||||||||||
其他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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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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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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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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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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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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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
8 |
分配方法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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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项目管理 |
25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结构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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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满意度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4 |
||||||||||
产出质量 |
5 |
5 |
||||||||||||||
产出时效 |
3 |
2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7 |
||||||||||||||
环境效益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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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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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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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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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签字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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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雄 |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林雄 |
97 |
||||||||||||
符明健 |
国资处副处长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符明健 |
97 |
||||||||||||
郭云 |
财务处副处长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郭云 |
97 |
||||||||||||
李碟 |
财务处副调研员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李碟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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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段银火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陈宙 2017 年 7 月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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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www.sb-488.com属于副厅级参公单位,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职能主要为研究拟定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管理局所辖住宅区的建设、分配、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用车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调配和批量办公家具购置管理。负责省级领导及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全省机关和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以及其他公车定编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省直机关节能管理。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批复情况。省人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会堂现有的会议系统已使用多年,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大幅下降,且有部分设备存在技术落后、老化及日常维护困难等隐患,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省人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会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琼工信信推函[2015]483号),项目总投资2541.0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
2.项目建设规模。针对省人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会堂会议系统设备老化,维修维护成本逐渐增加,技术落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亟需改造。建设规模主要含省人大会堂、省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会堂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改造。
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会议系统的电子签到和表决设备。包括:
(1)海南省人大会堂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大会表决、签到、集中控制、显示、摄录像、音频扩声、光源及灯光控制系统,配套的机房和综合布线工程改造,增加选举系统综合布线工程,安装表决器575席,无线手持表决器50席。
(2)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议厅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发言表决、集中控制、显示、摄录像、音频扩音、灯光控制系统,配套机房和综合布线工程改造,安装表决器101席。
(3)海南省政协会堂会议系统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签订、音频扩音、光源及灯光控制系统,配套机房和综合布线工程改造,8台签到机,2套的屏幕视频显示设备。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审计结算、竣工验收等关键关节。项目不超概算,工程验收合格。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按合同施工,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不超进度支付。安全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已完工部分符合生产质量要求。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拨款。从省信访综合楼项目调剂并完成支付935.96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安专项资金687.11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623.07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实际到位资金1623.07万元,截止201年12月31日,完成支付1623.07万元,完成100%。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及按进度支付的工程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1.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指定的项目建设。
(2效益原则。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根据项目批复申报项目预算,追踪落实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化设计、施工及运维管理所需的资金。
(2)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支付,严格执行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3)项目未经批准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4)履行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保留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评审报告后方可支付,按约定提留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支付。
(5)加强资金监管。资金支付逐级审批,手续完备。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资金使用中的跟踪检查与审计,控制费用性支出,确保财政投资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经省财政批复,从省信访综合楼项目调剂935.96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687.11万元,合计1623.07万元,完成支付1623.07万元,100%完成预算指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1.管理局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估价、项目招投标方案及其他事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
2.按规定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省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3.根据项目立项批复,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核后报省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4.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关于省人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礼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问题的请示》(琼事管字[2015]26号),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二处分别做出意见,同意该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指定人民大会堂管理局下属的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承建单位。
5.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提供有关竣工资料,监理方将组织项目工作小组进行检验,并请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现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未办理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
1.项目建设依次执行项目建议书审核、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执行,未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变更项目用途。如需变更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施工图纸等,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3.严格遵循项目招标程序,实行专业化管理,降低项目风险。
4.项目建设实行监理制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5.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购置都依法订立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6.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7.增强风险意识,通过积极有效的管理手段,加强规划、设计及工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化解项目实施的风险。
8.组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省人大会堂、人大常委会议厅、政协礼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琼工信信推函[2015]483号),项目总投资2541.0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项目概算,按评审结果下拨项目经费。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预计工程不超预算。项目建设中,尚未完工,支出控制在项目投资内。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23.07万元,截止2016年底,完成支付1623.07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用1585.43万元,可行性研究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其他费用37.64万元。项目正常施工,按工程进度支付,未出现超进度支付情况。项目未完工决算,未能做出项目资金超摡或结余问题的分析。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规模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进行。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精打细算,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主体工程合同金额2264.9万元,完成1585.43万元,完成70%。项目建设完成初步验收。
2.项目完成质量。
采用成熟的技术和选用成熟的产品,项目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标准化和可扩展能力。已完工部分工程质量达标。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设总体预期目标:
① 设备高度稳定可靠、系统先进合理、运行保障措施完
善;
② 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具有安全性、扩展性,
能适应环境变化和工作性质的多样化需求;
③符合海南省情,符合节俭、安全、保密、绿色、环保、节能、智能化的建设发展趋势;
④数字会议系统需完全满足会议使用需求,实现会议信息的自动统计处理,确保系统使用准确可靠、安全保密;
⑤需建设成为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突发应急、职能先进、灾备恢复的优良工程。
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投入使用,尚无法衡量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可以明显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和共享程度,提高省人大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协全委会会议的功能,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人大和政协形象,有效缩短会议时间、降低会务组织、运行的成本,从而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将有效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从而推动海南省人大和政协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可持性分析。
项目涉及的会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在国内已经成熟和广泛应用,采用成熟的技术和产品。方案设计严格遵照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具有较好地技术、经济及合理性指标,体现出项目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标准化和可扩展等技术指标要求;项目组织及运维方案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无法进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尚无法评价绩效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附件2格式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规模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进行。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项目未办理结算,预计不超预算。项目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成熟可靠,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很好的适应各会场未来的发展和需要,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较高,总体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制订详细、可行的项目“工作方案”,指定项目工作流程及审核程序。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项目进展。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有关文件并报审,程序规范;
3.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开展施工等,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4.要求建设方合理安排项目的建设,加快实施步伐,加大施工监督管理,注重降低项目成本。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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