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05-28 【字号 小 中 大 】 分享到:
海南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公务用车编制办事流程
根据琼办发[2004]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编规范管理。为提高办事效率,端正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现将我办办事窗口、公务用车编制办事流程公示如下:
申报单位办事人员持书面申请函、机构编委编制文件复印件、正副巡视员任职复印件→车编业务科室→初核申报材料、收文文签、拟初核意见→送副处长或分管的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拟审核意见→送处长审定→拟审定意见→送分管副局长审批→业务科打印商定函→送管理局办公室保密员加盖省小汽车定编办公章→复印商定函备查→商定函装订→将商定函装袋送管理局办公室保密员公文交换至→省财政厅(或由申报单位主送)办公室收文作收文文签→送预算处→分管科室作初商意见→分管科室将初商意见送分管处长将商定意见报分管副厅长批复→分管科室→将商定意见批复件打印成文→盖省财政厅公章→公文装袋送办公室保密员公文交换至→管理局办公室保密员将公文送达海南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业务科→打印正式定编文件→管理局办公室保密员加盖海南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公章→全部资料归入省小汽车定编办档案室→电话通知申报单位领取正式定编文件→公文交换送一份正式定编文件至省财政厅预算处备查。
说明:增减公务用车小汽车编制办事流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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