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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更新公务车辆办事流程

发布日期:2008-05-28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海南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购置更新公务车辆办事流程 

       

  根据琼办发[2004]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编规范管理。为提高办事效率,端正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现将我办办事窗口、购置更新公务车辆办事流程公示如下: 

  申报单位办事人员到我办领取《更新定编小汽车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后持书面申请函、省财政厅或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拨款文件车编业务科室初核申报材料、收文文签、拟初核意见送副处长或分管的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拟审核意见送处长审定拟审定意见呈分管副局长审批业务科送管理局办公室保密员加盖省小汽车定编办公章申报材料、表格审批件存档备查审定表格交给办事单位实行政府采购。 

   附件: 更新定编小汽车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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