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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b-488.com关于印发《www.sb-488.com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9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www.sb-488.com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现予印发。 

  附件:《www.sb-488.com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办法》  

  www.sb-488.com 

  201532 

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人事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局工作实际和党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实施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与安置工作。 

  第三条 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岗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 按计划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组织人事处每年根据省军转办的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有关工作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提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计划,经局领导审批后报省军转办。 

  第五条 省军转办正式下达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指标后,组织人事处按要求及时办理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手续。具体工作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确定择选范围 

  组织人事处根据本局岗位需求实际,统筹考虑,提出所需军转干部职级、专长、年龄、学历等择选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二、按需择选 

  根据省军转办分配的接收安置指标,组织人事处及时与省军转办联系,按岗位所需择选军转干部;也可接受部队、单位或个人的推荐。组织人事处将选择或被推荐军转干部的综合情况报分管局长,拟定接收军转干部名单。 

  三、个别谈话 

  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向拟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介绍我单位情况,同时听取军转干部本人意见,达成初步意向。 

  四、组织考察 

  对拟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组织人事处要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必要的组织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性格、专长、团结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吃苦耐劳精神等情况。 

  五、组织决定 

  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组织人事处与分管局长介绍拟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提出岗位、职务安排的初步意见。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办理手续 

  组织人事处根据局党组的决定负责办理军转干部接收手续,并做好军转干部的办公及落户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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