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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50家

字体:[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4  

   

本报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姜洁)本周是全国节能宣传周,记者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获悉:目前,全国公共机构约175万家,与工业、交通、建筑等并列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目前已分两批共创建了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2012年7月,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全国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4年3月,完成第一批879家示范单位创建。2015年12月完成第二批1171家示范单位创建。两批共创建了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据介绍,国管局明确创建主体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3个领域,实现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4个目标,要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5个方面开展,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评价标准,加强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基础工作大大加强。各创建单位均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并制定了节电、节水、节气等一系列节能管理制度;各创建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能耗统计台账,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分析和公示;各创建单位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节能节约氛围。

  ——日常管理扎实规范。各创建单位均按照要求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到位;大多数单位均制定了绿色消费行为规范,出台了鼓励绿色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具体措施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实行了分户计量,部分单位对空调、动力、照明、数据中心等主要用电进行了分项计量。

  ——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高效照明产品全面普及,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100%;创建单位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243个单位使用了地源热泵,417个单位配置了节能或新能源汽车;768个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

  ——节水措施成效明显。各创建单位均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用水管理,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841个单位开展了中水回收、雨水收集等非传统水源应用,645个单位创建成本地区的节水型单位。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再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争取实现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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