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8 【字号 小 中 大 】 分享到: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管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价时间:2017年5月1日至7月20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结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7年7月20日
附件:2-2
项目名称: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指标类型 |
绩效 指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调整后绩效目标(如有) |
绩效标准 |
|||
优(年初/调整后) |
良(年初/调整后) |
中(年初/调整后) |
差(年初/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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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指标1 |
改造工程完成率 |
|
100%完成 |
95%完成 |
90%完成 |
85%完成 |
成效指标 |
指标1 |
高可靠用电需求保障率 |
|
100%合格 |
95%合格 |
90合格 |
85合格 |
指标2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100%安全保障率 |
95%安全保障率 |
90%安全保障率 |
85%安全保障率 |
|
效率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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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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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年初”目标指编制预算时(或绩效分析调整)申报的目标,“调整后”目标按项目自评情况填报。
附件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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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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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其亲 |
联系电话 |
0898-65305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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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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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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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172.75 |
实际到位 资金(万元) |
1000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6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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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1000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1000 |
|
|||||||||||||
市县财政 |
市县财政 |
|
|
|||||||||||||
其他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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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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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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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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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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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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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
8 |
分配方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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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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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项目管理 |
25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结构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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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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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满意度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4 |
||||||||||
产出质量 |
5 |
5 |
||||||||||||||
产出时效 |
3 |
2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7 |
||||||||||||||
环境效益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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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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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6 |
||||||||||
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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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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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签名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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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雄 |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林 雄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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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亲 |
基建处处长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陈其亲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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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云 |
财务处副处长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郭云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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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碟 |
财务处副调研员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李碟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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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段银火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陈宙 2017 年 7 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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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www.sb-488.com属于副厅级参公单位,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职能主要为研究拟定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管理局所辖住宅区的建设、分配、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用车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调配和批量办公家具购置管理。负责省级领导及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全省机关和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以及其他公车定编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省直机关节能管理。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高海南广场总配电室供电可靠性。海南广场线路运行约17年,线路老旧,部分路径已经被建筑和道路覆盖,无法进行检修工作,本项目的改造可以保障海南广场办公区供电可靠性需求,根据负荷等级划分标准为特级负荷。
(2)为了满足负荷增长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办公条件的改善,办公用地设备增加以及新建建筑用地需求增长,海南广场建设初始时部分配电室预留供电裕度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发展特级负荷用电需求。
2.项目批复情况。根据海口市发改委《关于同意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海发改社发函[2015]637号),同意建设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海口市发改委《关于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回复意见》[2015]1525号,审核概算总投资1172.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1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1.97万元(不含土地补偿),预备费34.16万元。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海南广场中心配电室改造,新增26面高压柜和监控后台等附属设施;
(2)9号配电室改造,新增低压配电柜9面和无功率补偿柜1面,新增低压密集母线40M;
(3)新建备用功率1250KW/0.4KV柴油发电机1台,配套日用油箱及管线一套,配套建设消防设备及火灾报警设备;
(4)配套新建电力自动化监控系统1套,新增直流电源一体化屏1面;
(5)更换原有晋江站-海南广场10KV电缆线路。组织机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陈宙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两位副局长、一位副巡视员担任,组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严格管理投资概算、审计结算、竣工验收等关键关节。项目改造工作量完成率、高可靠用电需求保障率达到预期目标,工程验收合格。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按合同施工,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不超进度支付。安全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已完工部分符合生产质量要求。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经费拨款。项目概算总投资1172.75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率85.27%。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预算拨款1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完成支付641.41万元,完成64.14%。主要用于项目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项目报告编制、评审、造价咨询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1.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指定的项目建设。
(2)效益原则。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根据项目批复申报项目预算,追踪落实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化设计、施工及运维管理所需的资金。
(2)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支付,严格执行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3)项目未经批准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4)履行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保留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评审报告后方可支付,按约定提留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支付。
(5)加强资金监管。资金支付逐级审批,手续完备。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资金使用中的跟踪检查与审计,控制费用性支出,确保财政投资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预算拨款1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完成支付641.41万元,完成64.14%。项目跨年度建设,当年未完成支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1.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程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
2.管理局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事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按规定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报送省政府、海南省发改委和海口市发改委、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向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申报项目节能审查,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申报项目环评审批。
4.根据项目立项和概算批复,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招标工作合法合规,组织严密。严格审核代理机构资质,投标资质真实有效。招标过程程序规范,杜绝违规违法招标现象,阳光运行,公示中标结果。项目监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中标单位是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单位是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需进行项目设计变更,按规定报送海口市发改委审批。
6.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完工后,请相关职能机构对设备及供电系统进行初步检测,初步检测合格后由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体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现项目建设尚未完成,未办理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
1.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根据项目批复,申请落实项目专项资金。
3.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执行,未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变更项目用途。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项目设计变更,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批。
4.项目建设实行监理制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5.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施工以及设备购置安装都依法订立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6.组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工作小组、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等部门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按实效保质量完成工作。
7.增强风险意识,通过积极有效的管理手段,加强规划、设计及工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化解项目实施的风险。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海口市发改委《关于海南广场供电系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回复意见》[2015]1525号,审核概算总投资1172.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1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1.97万元(不含土地补偿),预备费34.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项目概算,按评审结果下拨项目经费。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预计工程不超预算。项目建设中,尚未完工,支出控制在项目投资内。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完成支付641.41万元,完成64.14%。其中支付项目改造工程费用564.78万元,支付项目编制报告、评审、造价咨询、设计、监理等费用76.63万元。项目正常施工,按工程进度支付,未出现超进度支付情况。项目未完工决算,未能做出项目资金超摡或结余问题的分析。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规模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进行。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注重成本节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主体工程合同金额941.28万元,完成564.78万元,完成60%。项目正常施工。
(2)项目完成质量。
严格执行国标规定,项目建设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和行业节能设计标准,在噪声、工频电场和磁场、高频电磁波、通信干扰等多方面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已完工部分工程质量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预计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海南广场中长期用电需求。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投入使用,尚无法衡量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电网的原则,项目建设采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能源在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对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节能标准的推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项目可持性分析。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最新的节能环保标准,不得采用国家已颁布的限制(或停止)生产的产业序列、规模,或行业已公布下令限制(或停止)的淘汰产品。项目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具备长期可持续使用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无法进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尚无法评价绩效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附件2格式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规模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进行。项目建设内容齐全、预测总投资基本可控。项目领导小组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项目未办理结算,预计不超预算。项目建设的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和行业技术标准,节能环保,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可满足海南广场中长期用电需求。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较高,总体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制订详细、可行的项目工作方案,指定项目工作流程及审核程序。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项目进展。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有关文件并报审,程序规范。
3、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开展施工等,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4、要求建设方合理安排项目的建设,加快实施步伐,加大施工监督管理,注重降低项目成本。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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